衡山县:多元解纷化解16年积怨
衡山县:多元解纷化解16年积怨
衡山县:多元解纷化解16年积怨
在法庭庭长和(hé)特邀(tèyāo)调解员的见证下,被告当场向原告以现金的方式现场交付案款。
红网时刻新闻5月22日讯(通讯员 刘紫洋 李洁)近期,衡山县人民法院萱洲法庭通过立足乡贤调解的(de)多元解纷(jiěfēn)机制(jīzhì),圆满化解(huàjiě)一起跨越16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此次调解既守住了契约精神的法治底线,又护住(hùzhù)了血脉亲情的伦理纽带,彰显了基层治理中柔性司法的实践智慧。
原告(yuángào)赵某(mǒu)系衡东县某金融管理工作人员(gōngzuòrényuán),二被告谢某、朱某系原告配偶亲属(qīnshǔ)。1995年,二被告在株洲市芦淞服装市场经营期间,为扩大(kuòdà)经营规模三次通过原告在金融机构贷款共计119 000元。之后,二被告一直未归还(guīhuán)该笔贷款,为使国家(guójiā)资金不受损失,2009年赵某代二被告清偿了案涉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15 123元。之后两被告一直未归还原告赵某代为归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2013年被告谢某向原告出具欠条,但仅偿还(chánghuán)15 000元。2025年3月,赵某向被告住所地的衡山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经询问得知双方对实际借款本金产生争议(zhēngyì):被告主张原始借款为80000元,在欠条出具后已(yǐ)归还了部分款项。原告(yuángào)坚持按诉请金额追偿,看似简单的数字分歧,实则(shízé)交织着亲情伦理与契约精神的碰撞。
面对这起“陈年旧账”,萱洲法庭采用(cǎiyòng)“特邀调解员+法官”联合调解模式,委派曾任当地20余年的村书记担任调解员。调解现场(xiànchǎng),村书记先用几句方言让原告被告(bèigào)忆起往日情分。法官则从法律角度(jiǎodù)释法明理,经过两小时“情理法”交融的调解,双方间距逐渐缩短。
确定(quèdìng)好调解金额后,因原告年事较大,无法使用线上收款等方式收取(shōuqǔ)欠款,遂提出要在法庭庭长和特邀调解员的见证下以现金的方式现场交付案款,被告表示同意,原、被告双方约好“五一”节后到法庭兑现。节后,二被告不仅取款如约而至(zhì),并专程接原告来到法庭。当皱褶(zhòuzhě)的钞票经过调解员双手(shuāngshǒu)郑重交付时,十六年(shíliùnián)积怨在法庭的笑声中冰释。
本案是萱洲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fēngqiáo)经验”的生动缩影,这场纠纷(jiūfēn)的化解,未用一纸判决(pànjué)而靠一场“走心”调解,既以法律厘清垫付追偿边界,又以乡情唤醒家族互助记忆,更以“现金交付”的仪式感重塑信任。接下来,萱洲法庭将继续以“乡情为纽带(niǔdài)、法治为根基”的实践,书写着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乡村篇章(piānzhā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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